# 撤销债务人赠与纠纷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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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7-14 531 人收看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虽可作出处罚,但如果不能撤销其任意履行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仍会落空,判决的效力将因此而被虚化,并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的不信任,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虽可作出处罚,但如果不能撤销其任意履行行为,判决书所确认的债权仍会落空,判决的效力将因此而被虚化,并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的不信任,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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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权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之诉)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撤销权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之诉)

    内容: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有什么依据法律规定, 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债务人 放弃到期 债务 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 债务人 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 (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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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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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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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此,梁某与儿子小华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然而,根据《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始。但梁某并未办理,故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梁某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梁某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要点是什么,追索欠款起诉状该怎么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要点是什么,追索欠款起诉状该怎么写?

    内容:)此致B市人民法院具状人:XX年XX月XX日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要点是怎么样的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如果保证人没有列债权人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因为在保证债权纠纷中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那么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要点是什么,追索欠款起诉状该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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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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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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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已达成合意,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因此,胡某与张某在离婚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小月。而协议签订后,张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小月,胡某有权撤销该合同。而因一方撤销赠与,致使该共同财产的权利未能转移至受赠人,该夫妻共同财产仍应由原夫妻双方依法分割。
  • 借贷纠纷起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状范本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借贷纠纷起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状范本

    内容:有担保人的借款起诉状范文是怎样的?事实和理由:2012年5月22日,第一被告因经营用款,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0000元。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那么借贷纠纷起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状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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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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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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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产为不动产,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即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赠与房屋的产权才能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居住及交付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本案男方婚前赠与女方的房产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男方所有,另,本案也不适用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条款,故男方可以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且公证没有明显错误、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该赠与。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而本案中的赠与合同并未经过公证,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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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

    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协议离婚详情徐某与李某自愿到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12岁女儿徐某某归女方李某抚养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予女儿。离婚后男方徐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案中徐某与李某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约定自愿将房产赠与女儿符合法律规定是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同时徐某某年仅12岁属未成年人“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徐某请求撤销赠与法律根据是不充分的。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撤销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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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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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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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撤销赠与。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产权没有转移,老人可以撤销赠与。
  • 如何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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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如何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容: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第二十三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那么如何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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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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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老人的赠与就可以撤销。
  • 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内容: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欠债15.6万元迟迟不还,还要将20余万元的房子无偿赠予未成年的儿子。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认为此项赠与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应当予以撤销。2007年1月,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和吕某归还欠款15.6万元,法院依法支持了毛某要求黄某和吕某共同承担欠款的诉讼请求,并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黄某和吕某迟迟不肯履行相应义务,归还欠款。那么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90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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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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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写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注意事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怎么写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拖欠货款或者欠钱不还,追回欠款要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还款,需要准备欠款起诉书。下面介绍一下怎么写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注意事项。事实和理由: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那么怎么写欠款纠纷起诉状范文,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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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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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纠纷案件债务人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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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债务纠纷案件债务人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务纠纷案件债务人下落不明该怎么办?如何证明债务人失联?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那么债务纠纷案件债务人下落不明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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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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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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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

    内容:此条即是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者则是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而不是赠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作为赠与人的债权人,其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其债权额为限;而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则是对整个赠与合同的撤销。而《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则是为体现对债务人的公平。那么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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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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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是怎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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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是怎样

    内容: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相当明确的。那么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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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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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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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

    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主要是针对债务人不当处理债权的情况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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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45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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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身权益,撤销的原因通常为债务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或采取欺诈行为,导致债权人获得的权益受到损害,2、债务人有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务人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另一个重要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常见情况包括:欺诈行为、合同解除、交易过失以及利益分配争议等。

    许瑞林律师
    2023.11.212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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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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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内容:债务人在此类调解协议中放弃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诉请法院撤销调解协议。《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际上,在没有案外人参与的情况下,法院也很难发现调解协议是否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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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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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有哪些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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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有哪些

    内容: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相当明确的。那么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起诉状格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19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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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纠纷判决后债务人无力偿还会有哪些后果?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借贷纠纷判决后债务人无力偿还会有哪些后果?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借贷纠纷判决后债务人无力偿还会有哪些后果?《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因此,欠款人无力偿还如果属于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欠款人分期偿还。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那么借贷纠纷判决后债务人无力偿还会有哪些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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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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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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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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