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婚姻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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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纠纷不能申请法律援助么那我该怎么解决房子被租房人破坏的问题因为房子早些年租给熟人没签合同房租也是这次交下次不交的现在房子要回来了但是人家把里面东西都拆了家具全都拿走了报警也没用人家不管打了法律援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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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应对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
内容:同一债务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依据法律规定,应对贷款担保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首先要看当时签订的保证协议写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视同连带责任保证。
王熙律师
2022.04.0751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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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纠纷主要分三个方面,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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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内容: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各种性质的案件应该提供什么证据才对当事人有利呢?关于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15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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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姻生子女相关法律有哪些合法权益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婚姻生子女相关法律有哪些合法权益
内容: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关于非婚姻生子女相关法律有哪些合法权益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444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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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情感纠纷(情感法律咨询免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情感纠纷(情感法律咨询免费)
内容:情感纠纷上的帐款如何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处理建议: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夫妻关系中,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总之,情感纠纷上的帐款还款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以理性的态度进行协商和解决,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感情纠纷,如果情感纠纷发生在恋爱关系中,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进行债务清算。
陈明月律师
2024.01.036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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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七个月法律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纠纷七个月法律规定
内容:因离婚纠纷而进行的离婚诉讼是典型的复合之诉,也包括了以上涉及范围的诉讼,这些争议的裁决原则均规定于婚姻法中,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关于离婚纠纷七个月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68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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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
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关于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961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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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内容: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1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那么离婚关于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112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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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无特别约定一般是夫妻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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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常遇见的16个法律问题及解答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中常遇见的16个法律问题及解答
内容:婚姻中常遇见的16个法律问题及解答一、准备离婚了是协议还是诉讼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婚姻中常遇见的16个法律问题及解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35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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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请详细描述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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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法律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法律规定
内容:无过错方没有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将不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资格、被告资格、归责原则以及责任范围,请参阅: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实务。关于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法律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102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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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内容: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102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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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问题
许瑞林律师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问题
内容:婚前买房如何避免房产纠纷第一招婚前买房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署名签合同和办房产证间隔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区分共同财产是以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主。关于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63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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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
内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相关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220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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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我看您没有写具体问题,加微信详细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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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
内容: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婚姻纠纷案件的证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23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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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财产纠纷法律怎么管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恋爱财产纠纷法律怎么管
内容: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关于恋爱财产纠纷法律怎么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92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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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网购了一件羽绒服,因为质量问题换了一次,第二次仍有同样质量问题,前前后后将近等了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再换肯定还存在同样的质量问题,我要求客服赔偿一定价钱,但客服拒不赔偿,这种是不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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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婚姻家庭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缺席审理离婚案件应慎重。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27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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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婚内财产协议 12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85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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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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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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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6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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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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