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以后工人出了事故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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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05 321 人收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二、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一、抵押车方有责任且车辆有交强险时,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任、同等责任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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