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3月28号因家里有事向负责人请假了,当天事没办完28号晚上又想请假一天,负责人不同意,说的是要么来上班要么以后都别来了,我妈说那我以后不去上班了,负责人说的好。后面也没让我们办离职手续 我们也就没去办。然后前天发工资少发了一千多的工资,今天来跟他们核对 说是从29号开始我妈妈就算旷工了 当时合同上写的也很清楚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所以就扣掉了一千多,等于是九天的工资 他们说按合同来的话是对的 那一千多块钱能要回来吗

2024.04.19 15:41:04
2人收看
周春花精英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9673 人赞同
845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