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快处之后如何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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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28 707 人收看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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