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脾脏破裂属于什么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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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内容: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法院判决丈夫无生育能力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
李楠楠律师
2022.01.1325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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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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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感情破裂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属于感情破裂
内容:哪些情况属于感情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是这样规定的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那么哪些情况属于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3100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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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杨一凡律师
2022.03.229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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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理解与适用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理解与适用一、法律规定法定判离的情形目前,世界各国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实践中,律师如何去把握什么样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婚姻法》第32条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理解与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104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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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358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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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摘除属于几级伤残,脾摘除属于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脾摘除属于几级伤残,脾摘除属于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内容:脾切除算几级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脾脏摘除是属于八级伤残的;2、如果是工伤则要分为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是六级伤残,而成年人脾切除是八级伤残。
赵金保律师
2023.08.1178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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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那么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353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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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以下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183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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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脾脏切除赔多少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祸脾脏切除赔多少钱
内容:车祸脾脏切除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的剧烈撞击容易导致内脏受伤,脾脏受伤更是交通事故典型伤情,撞击容易导致脾破裂,严重者无法修复只能切除。脾切除对人的影响较大,在赔偿数额方面也较大,即便是农村户口,赔偿数额也不在少数。
于海明律师
2023.05.22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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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破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破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内容: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破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那么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破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546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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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一方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一方忍无可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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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哪些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59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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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分居期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王熙律师
2022.05.1622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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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_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_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内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认定感情破裂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居满一年并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是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准许离婚,因此,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俩感情出现问题,因为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时必须是连续的并已满两年夫妻俩分居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8587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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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争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骂人争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
内容:骂人争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夫妻生活中因对事物的认识看法不同而发生争吵不足为怪骂人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如严重损害另一方个人及亲属人格尊严的有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根据婚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怎样才算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法律标准。那么骂人争吵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395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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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内容: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条第()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条规定中的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那么律师说法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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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4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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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4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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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848评论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北京法律咨询 309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500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北京法律咨询 95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699评论 -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北京法律咨询 44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