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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

林艳英律师2022.01.13259人阅读
导读:

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法院判决丈夫无生育能力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判决丈夫无生育能力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因此法院认定李某与张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李某离婚的诉求。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关于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8年正月李某通过自己母亲的介绍与张某相识双方于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但从结婚之日起至2012年李某却一直没有怀孕夫妻双方决定一起到医院进行检查经过医生的确诊确定丈夫张某无精子也就是丧失了生育能力。自此之后李某与张某一起外出务工但李某明显发现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质量和数量都有所下降因此李某因张某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为由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张某已被医院确诊为无精子且丧失生育能力属实张某承认长期消极对待治疗并不积极履行夫妻生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因此法院认定李某与张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李某离婚的诉求。

本案中李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在于张某经医院确诊失去生育能力并消极对待治疗且双方夫妻生活少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感情破裂的认定都做出了规定且张某被确诊为无精子丧失生育能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一条规定中的一方有生理缺陷且难以治愈的情况所以丧失生育能力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感情破裂的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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