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局不按时发工资打什么电话投诉电话 #

被浏览:323

冯清琴律师 2023-06-19 323 人收看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责任,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1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冯清琴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