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起诉怎么起诉 #

被浏览:304

于海明律师 2023-06-28 304 人收看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离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离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于海明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