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庐阳区城管局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阮永秀家的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庐阳区城管局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阮永秀家的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不料,9月30日,庐阳区城管局向阮永秀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0月9日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在10月10日委托村里工作人员对房屋强行拆除,不料,9月30日,庐阳区城管局向阮永秀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0月9日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在10月10日委托村里工作人员对房屋强行拆除,由于未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庐阳区城管局于2009年10月10日对房屋进行强拆,为改善住房条件,庐阳区大杨镇十张村五一队的阮永秀夫妇与住在隔壁的父亲两家共同投资,在后院加盖了361平方米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