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三期赔偿一共几个月 #

被浏览:546

于海明律师 2022-07-05 546 人收看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五条 二、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各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后,审核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主体资格 (二)申请书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综合上述,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可以不签字吗这一文章大家应该有一定了解了吧,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出具体事故责任确认书,在对责任确认书不服气的,可以在收到责任确认书的十天之内向相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上一级也是这样判定的,只能执行,如果是更改了,那么按照更改的来执行,一、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于海明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8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