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关于合同方面的问题。本人在幼儿园工作,在两年前我跟幼儿园签署了培训合同,出钱培训报名的钱由幼儿园支付,培训费用一共6000多一点,服务期为三年。现在本人想离职,幼儿园说需要我支付2000多一点的培训费用,是指将这6000块钱分为6个学期,我有两个学期未服务,所以需要支付。在培训期间幼儿园不出任何的其他的费用,只出报名费用。并且经常性的加班。这个赔偿是合理的吗

2024.05.28 14: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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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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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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