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决定书编号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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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定书编号是由作出认定的部门由地区简称、申请提交年限、本年限申请人数排列组成。如广州地区的:穗劳鉴【2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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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可以行政复议吗_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复议前置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可以行政复议吗_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复议前置
内容: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电话答复已经明确对工伤认定案件不服提起诉讼必须复议前置。所以本地劳动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权利告知其表述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张嘉娱律师2022.05.08485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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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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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保险是社保的一种,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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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
内容:争议焦点B市派遣公司认为,游某实际上是与A市人才租赁中心建立劳动关系,与B市派遣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派遣公司只是代为缴纳社保而已,因而工伤赔偿责任应由实际的用人单位A市人才租赁中心承担,裁审结果游某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劳动仲裁,要求B市某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的工伤赔偿责任,是依法主张其权利,对于B市派遣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B市派遣公司并没有对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故工伤认定决定书具有拘束力,B市派遣公司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2023.07.0466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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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有工伤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事故中有工伤如何认定
内容: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和工伤认定目前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交通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与王某的亲属就交通事故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按协议共计需向王某的亲属赔偿380000元。事故处理后王某的亲属多次要求王某所属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对王某之死给予工伤补偿同时向该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4年1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王某死亡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有工伤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625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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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工伤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萧山工伤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内容:萧山区属于杭州市。工伤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那么萧山工伤伤残鉴定去哪里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0910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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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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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通常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后,本次工伤已经赔偿完毕,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因为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也已经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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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编号是什么意思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编号是什么意思
内容: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编号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1038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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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保工伤用药是说在住院医疗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都可以报销,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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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工伤申请先行支付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工伤申请先行支付吗
内容:法律人士介绍,首先,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上述规定另一种是该法第41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另外,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项目并不相同。王先生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那么交通事故致工伤申请先行支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786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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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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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许瑞林律师
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那么工伤怎么处理,处理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097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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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在丢失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后,可以去申请复印社保行政部门留存的认定书文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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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有哪些?工伤伤残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有哪些?工伤伤残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内容: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鉴定只包括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的鉴定,而对于伤残鉴定一般因发生了事故而需要申请的鉴定,对于两者所存在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款是完全不同的,只要给予鉴定的结果就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杨一凡律师2022.12.155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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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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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车祸如何报工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班期间车祸如何报工伤
内容: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那么上班期间车祸如何报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0946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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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刚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后,劳动者可以在伤情基本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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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给律师鉴定伤残要花多少钱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伤给律师鉴定伤残要花多少钱
内容:工伤给律师鉴定伤残要花多少钱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由法院指定,否则容易产生鉴定结果对方不予认可需要重新鉴定的风险。(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那么工伤给律师鉴定伤残要花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4324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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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和工伤如何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和工伤如何认定
内容: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和工伤认定目前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交通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与王某的亲属就交通事故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按协议共计需向王某的亲属赔偿380000元。事故处理后王某的亲属多次要求王某所属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对王某之死给予工伤补偿同时向该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4年1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王某死亡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和工伤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73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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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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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内容:申报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以下材料: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赔偿申请表;其他。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那么报工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09104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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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评残法院判执行终止什么意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工伤评残法院判执行终止什么意思
内容:工伤认定中止交通事故的情况有:(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评残法院判执行终止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03443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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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陈宗琼律师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内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其他。这里小编提醒您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不能够认定为工伤。最常见的上下班摔伤、自行车、电瓶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直接造成的伤害往往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那么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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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
王熙 344评论 -
又解决一件工伤赔偿难题!工作中受伤,但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单位不愿支付合理赔偿款,在元甲律所帮助下,法院判决几乎支持我方全部诉求,当事人拿到35万余元赔偿款!元甲交通律师 40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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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元甲交通律师 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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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元甲律师利用丰富经验专业谈判和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54万余元。当事人及家人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再次委托工伤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中!元甲交通律师 59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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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63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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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北京法律咨询 69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