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可以行政复议吗_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复议前置
导读: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电话答复已经明确对工伤认定案件不服提起诉讼必须复议前置。所以本地劳动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权利告知其表述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一、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复议前置
1、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时,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也可以直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算工伤吗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车辆保险也是会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人伤事故后给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同时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就上路也是会给驾驶员造成一定损失并会受到交警的处罚。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该条的理解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认定案件应当先复议。该条使用了两个“可以”是赋权的表述即该权利相对人有权行使也有权不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用“可以”表述是一个选择性的词语所以相对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
对于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最高法院行政庭在2011年作出了第19号“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单位缴费费率决定、认定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决定、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四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电话答复已经明确对工伤认定案件不服提起诉讼必须复议前置。所以本地劳动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权利告知其表述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工伤认定复议前置是否适用
工伤认定复议前置不适用。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