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方鉴定车辆我不到场 #

被浏览:641

林艳英律师 2022-07-05 641 人收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8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