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愿打欠条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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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是否构成抢劫罪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是否构成抢劫罪
内容: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是否构成抢劫罪个体户李某因到批发商肖某处调货,而欠下肖某7000元货款。当车行到无人之地,李某与司机故意找茬同肖某发生争执,而后对肖某施以暴力,强行将欠条抢回并撕毁,还逼迫肖某写下收到7000元货款的收条。而且欠条不是财物,抢劫欠条不是抢劫财物,只是一种赖帐行为,故李某必须对殴打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不构成犯罪。也有人认为,李某之举已构成抢劫罪。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针对协议中并没有约定的肖某的返程路费,肖某有权利提出,李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赞同或反对。再次,李某所实施的行为最终目的是非法占有肖某的7000元款。那么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是否构成抢劫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42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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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被债务人撕毁是否构成犯罪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条被债务人撕毁是否构成犯罪
内容: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有及时报警,有警方的相关记录,并且有一份欠条复印件或者能够还原被撕毁的欠条,即使对方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起诉追偿。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那么欠条被债务人撕毁是否构成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95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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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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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为人抢走并撕毁欠条,如果有压制反抗、强行取财的行为,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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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那么侵权人多赔偿部分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656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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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是转包,属于违法的。转包工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合法,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相关的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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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垫付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还垫付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不还垫付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案情介绍:没有偿还他人垫付拆迁款某管理局为建设需要,需对村民董某名下的4.99亩田地进行征用,董某认为政府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便不同意征用。孙某董某垫付补偿款,一方受损,一方得利,双方之间存在牵连的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因此,董某构成《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孙某。那么不还垫付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61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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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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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赠与合同无效的,不会构成不当得利,因合同无效取得财产的,取得人要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要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那么赠与无效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692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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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那么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6100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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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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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内容: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欠条被修改的情况吧,也有人亲身遭遇过这样的事情。那么,在欠条被修改后,该份欠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很多人的疑问,在这里催天下小编介绍一下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写欠条的注意事项。一.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欠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二.写欠条的注意事项1、格式应规范、清晰。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那么欠条修改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写欠条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941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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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自愿转账算诈骗吗,网恋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网恋自愿转账算诈骗吗,网恋自愿转账是否构成诈骗
内容: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看出,在网恋自愿转账的情况下,如果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这个案例中,该女子通过网恋的方式,自愿转账给该男子,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该男子的财产,因此构成了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实践中,如果一方自愿转账给另一方,但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诈骗对方的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杨一凡律师2023.09.2187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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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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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内容: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646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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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首先分析这个东西是别人抛弃的还是遗失物,如果是遗失物,就构成不当得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那么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657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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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一万写两万欠条是否可以不还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一万写两万欠条是否可以不还钱
内容:借一万写两万欠条是否可以不还钱借一万写两万欠条是可以不还两万的,因为借一万写两万的欠条是违背了民法所说的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借条也是合同的特殊体现形式。那么借一万写两万欠条是否可以不还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63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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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故诉至法院,请求民事不当得利返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原告梁女士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梁女士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法官释明,其撤回上诉。后原告的目的均得以实现,因此,被告的获益具有合法依据而不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677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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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
内容: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那么婚约期间赠予是否属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44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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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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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内容: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张x和赵x合伙承包了一建筑工程,2008年工程结算后经双方清算,赵*智应付给张x工程款23万元,但因手头拮据便向张明楷出具23万元欠条一张,之后张明楷多次催要无果。本案中,赵x采取欺骗手段,谎称还款,骗取张x的信任,使张x自愿将欠条交出,然后销毁,以达到占有欠款的目的,赵x的行为似与诈骗罪的构成有些吻合。撕毁借条原件是否犯罪故意撕毁欠条涉嫌触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该人的刑事责任。一经查实,行为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38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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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一、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那么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647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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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131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411评论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743评论 -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921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05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555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99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