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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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05 425 人收看
6、有些政府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以前乡镇企业(包括老旧改小区)所剩下的土地使用权,但可能出手的时候地上建筑物没有相应的手续,这种情况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5、楹庭认为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应该给其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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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内容:行政赔偿只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而行政补偿则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的所有损失,一、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定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补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时,因合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的制度,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1. 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这个案例中,环保局拆除李某违法建筑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不构成行政赔偿,但李某因为该拆除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环保局应当给予李某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的制度。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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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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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有什么方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国家赔偿有什么方式

    内容: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有什么方式?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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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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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房卡丢失赔偿多少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卡丢失赔偿多少

    内容:房卡丢失赔偿多少30元到100元不等,通常房卡不是很贵,房卡多少钱就赔多少钱。侵权主体支付的赔偿金仅仅是填平补齐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国家赔偿不足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仅仅是象征性、安慰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赔偿的数额往往少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来说,是确定其赔偿义务和责任的程序。对人民法院来说,则是最终解决国家赔偿纠纷案件的程序。我国国家赔偿法分别就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其最大的区别在于行政赔偿可以由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司法赔偿则是法院通过非诉的方式解决。那么房卡丢失赔偿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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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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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 (2)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不同; (3)追偿的条件不同; (4)程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是否可请求国家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是否可请求国家赔偿

    内容: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是否可请求国家赔偿对于原判审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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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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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有哪些分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国家赔偿有哪些分类

    内容: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扣押针对的是物证、书证。关于追缴措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张嘉娱律师
    2022.01.2638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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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2)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3)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4)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标准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标准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标准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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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内容:强拆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那么确认强拆损害物品违法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920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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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 车祸赔偿公了私了的区别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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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车祸赔偿公了私了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正确处理方式与“三无”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该及时报警。根据违法情节不同无证驾驶人员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甚至是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此外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赔条款范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而对损失大无法划分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可私了。那么车祸赔偿公了私了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2937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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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行政赔偿的时效一般是两年,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申请赔偿的期限是两年,从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国家赔偿民事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国家赔偿民事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法律主观: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和要求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主观: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和要求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主观: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申请行政赔偿需符合五个条件(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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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82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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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2)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3)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4)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构成行政赔偿的四个条件,构成行政赔偿的要件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构成行政赔偿的四个条件,构成行政赔偿的要件有哪些

    内容:综上所述,构成行政赔偿的四个条件是行政权力的滥用、行政机关的过错、行政机关的损害行为以及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行政机关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作出决定,导致公民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行政机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了权力滥用外,行政机关的过错也是构成行政赔偿的重要条件之一,第三个条件是行政机关的损害行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和公民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认定行政机关构成了行政赔偿的条件之一。

    吴梦云律师
    2023.10.0344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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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时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以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取保候审是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具体到本案,李某经法院再审认定为无罪,其在拘留与逮捕期间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应当获得国家赔偿,但取保候审期间不应当获得国家赔偿。故对李某的赔偿期间应为3个月,即2009年1月10日至2月9日和3月10日至5月10日。
  • 救护车撞人算国家赔偿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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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救护车撞人算国家赔偿吗

    内容:救护车属于医院的公车医院事业单位如果救护车撞人的属于民事侵权不是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那么救护车撞人算国家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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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29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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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吗

    内容:行政诉讼原则上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处罚幅度进行调解,法院可以调解方式结案。

    崔玉君律师
    2023.06.152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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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强拆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违法强拆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内容: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那么违法强拆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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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5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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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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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做出认定的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审判权确定。认定内容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承担责任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机、乘客。适用的法律不同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时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也适用不同的条款。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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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2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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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内容: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行政与行诉,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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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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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一、做出认定的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审判权确定。而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只能是确定当事人是否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机、乘客。那么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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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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