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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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对方转账记录吗?请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起诉,若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私信我,帮助您写起诉状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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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内容: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1.2337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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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内容: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侵犯商业秘密应该如何赔偿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先不申请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李孟阳律师2024.03.0577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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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算,不仅是侵犯个人隐私还涉嫌侮辱诽谤罪,找老师和自己的家长,跟对方协商要求公开道歉赔偿,协商不成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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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所以,笔者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存在理论基础。
周春花律师2022.01.1028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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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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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有哪些赔偿责任
内容: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4、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行为人虽无过错,但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于海明律师2023.12.0590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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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内容:名誉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通常会导致对受害人的名誉、声誉和社会评价造成重大损害,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名誉侵权的处理更注重修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刑事法律体系更注重对名誉侵权行为的严惩,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法对名誉侵权行为给予了受害人较为广泛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了侵权行为的普遍性和社会危害性,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名誉侵权行为如何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包括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情节,名誉侵权行为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王学瑞律师2023.12.1164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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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内容:关于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1.224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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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陈宗琼律师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内容: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3、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派出所告知我报的案件,已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公安的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陈宗琼律师2023.12.1451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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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般包括如下几种:1、未取得专利权人同意,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2、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实施的擅自使用、出售、复制他人作品等行为;2、未取得商标权人同意,实施的使用、出售其注册商标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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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内容: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刑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其中,行政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包括:1. 行政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0.1353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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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内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要求以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可构成本罪。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419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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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一般包括软件使用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的发表或者登记他人软件、在他人软件上署名、修改或翻译他人软件等违法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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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内容: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人格权的内容。婚内强迫性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中的方违背另方的意志采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迫性行为作为种客观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侵犯妇女性的权利即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在性生活方面享有的性的自主权不因其未婚结婚离婚再婚而改变性生活只有不违背女方的意愿在本质上才是合法的。婚内强迫性行为使妇女的自由权利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侵害和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838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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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内容:分歧 对本案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理由是王某的行为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有限的财产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应定为交通肇事罪。第一种意见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侵犯人身权利罪,而后一种意见的交通肇事罪则属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本案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王某的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行为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特征。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较为合理。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329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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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李孟阳律师2023.12.147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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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
内容: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导语:商业秘密作为一个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关乎公司发展,大部分公司为了预防员工泄露商业秘密,也会通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秘密的条款。但是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是多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哪些行为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陈明月律师2022.12.154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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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纯的车辆抵押并不侵犯车子的所有权,因为车子是特殊的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变更方式是交付,车子还要加一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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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具有哪些行为可认定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嫌疑人具有哪些行为可认定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内容:一、嫌疑人具有哪些行为可认定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1、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曾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在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恐怖活动、毒品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积极参加的;其他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情形。
吴梦云律师2022.04.16337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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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吗_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吗_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
内容: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2、本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险性相当的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李楠楠律师2022.05.07238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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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婚内财产协议 323评论 -
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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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林艳英 3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55评论 -
王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王女士家属对事故责任不认可,委托了元甲律所,元甲律所接受委托后查看了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最终不仅为王女士家属争取到60%的赔偿比例,而且争取了王女士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17万余元的赔偿款,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03评论 -
双方合作多年不锈钢生意,对方后期变得特别消极,无奈通过诉讼解决。希望诉讼能够修正对方的行为🤣🤣🤣
王熙 110评论 -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张芸 31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