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起步车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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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345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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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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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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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内容:目前保险公司仍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执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而部分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实施,交警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强制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办理的机动车第三者保险就是强制性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机动车主肇事后举家逃逸现象日趋严重,保险公司赔款难度加大,理赔时间长、成本大。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什么法律责任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354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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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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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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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44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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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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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必然具有法律效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必然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保险公司答辩称原告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被告王海存在逃逸行为,故依照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被告王海还提交了交警部门调查笔录和检察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予以证实。第二种观点认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份普通的证据,本案被告王海已提交证据反驳其证据效力,应不采信该证据内容,依法认定被告不存在逃逸行为。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必然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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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14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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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340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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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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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存在的疑义条款法律是如何解释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存在的疑义条款法律是如何解释的
内容:保险合同存在的疑义条款法律是如何解释的本案中,受害人张某在临时停车下车倒换手续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应按照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在理解保险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内容上发生歧义,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解释。2016年张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人身伤害身故保险赔偿款20万元。财产保险公司认为张某死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而拒赔。那么保险合同存在的疑义条款法律是如何解释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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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39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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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有违法之处,具体方案加微信15201539836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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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那么交通事故伤害引发的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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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2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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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那么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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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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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刑事诉讼中的收集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和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取、调取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并将证据予以固定的诉讼活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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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11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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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有哪些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有哪些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867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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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在其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其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其不负赔偿责任理由如下1、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均确定了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的根本目的。该条款规定了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但可追偿但并未规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予以免责。无禁止则应适用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那么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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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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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内容: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一、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委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据悉为强化对交强险业务的管理落实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保监会日前还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期限是保险条款规定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此事故通知保险公司的期限。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942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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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2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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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法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概念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这样,马某有权利就该项医疗费向王某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 = 500元 + 1000元 + 300元 = 1800元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
于海明律师
2023.04.11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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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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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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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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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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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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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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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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