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项工程未验收是否可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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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
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本),《工程质量保修书》(3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2本),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地质勘察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核算书(原件),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惠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是公开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010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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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
内容: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工程的验收对于工程整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关乎着重大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1911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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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般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工程结算的含义是什么?工程结算是施工方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业主方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那么一般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022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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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内容: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扣除质量款,总的来说,在工程结算中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除质量款,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业主可能滥用权力,对项目的每一个小问题都要扣除质量款,这不仅影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健康的工程合作关系的建立,作为一个综合性解决方案,我们建议在工程结算中,双方应以合同为基础,明确质量款的扣除事宜,因此,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给业主提供理由扣除质量款,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这对是否扣除质量款具有重要影响。
段建国律师2023.12.2522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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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1.12.2072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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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您的描述,是不是员工入股了,入股按照入股协议,加微信看一下入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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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腐败现象,因此,在审查隐蔽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完整性、合法性。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那么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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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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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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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内容:乙是某工程建筑公司,是承包方。1999年9月双方签定《工程建筑合同》,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工程已在2001年1月15日已竣工验收,但甲方一直未向乙方办理结算,乙方也未有提出结算要求,直至2009年9月乙方咨询笔者,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取回未结算的工程尾款。就此咨询,笔者与同行数位律师、法官展开过一番探讨,基本得出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工程款未过诉讼时效。理由是该工程款未经结算,即没有明确的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那么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0963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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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后多久结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验收后多久结算
内容: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查验组组长由建造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托付的担任人担任。查验组副级长应最少有一名工程技能人员担任。
龙珊律师2022.03.2180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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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结算工程款(每个月结算工程款)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每月结算工程款(每个月结算工程款)
内容:但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工程所需储备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逐步减少,建设单位应将开工前预付的备料款,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并在竣工结算前全部扣清,(3)工程竣工结算: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安好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李孟阳律师2023.04.2054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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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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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方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结算方式
内容: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那么建筑工程结算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1414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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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进行竣工验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正确进行竣工验收
内容:发包人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为了防止发包人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而迟延进行验收,在实践中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既不表示是否批准又不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对工程进行验收,应从合同约定的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的保管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那么如何正确进行竣工验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74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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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结算借据借款合同是否成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仅有结算借据借款合同是否成立
内容:仅有结算借据借款合同是否成立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如果原告仅依据结算借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那么仅有结算借据借款合同是否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90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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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理由是该工程款未经结算,即没有明确的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乙已丧失了胜诉权,进行诉讼的已没有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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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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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
内容:工程验收之后,首先应该要检查自己提供的验收资料是否有问题,检查自己的工程相关文件无误之后,如果验收单位仍然不结算,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于验收方提起诉讼,最好是能够准备不结算的相关证据,下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这一篇文章,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但是,在建筑纠纷中,常常存在发包人业主拒不验收接受工程,或者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就擅自使用了工程的情况,导致工程款无法计算起付日期。那么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0227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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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挂靠,工程欠款、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 没有施工合同、其他证据缺失,怎么办? ☆ 政府审计结论,是否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0年法院工作经验的专家老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3月15日19:00,扫码观看,直播密码私聊获取。郭铭芝 7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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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32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411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郭铭芝 16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郭铭芝 7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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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冯清琴 461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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