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挂靠公司的货车肇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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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05 529 人收看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此事故康某负全部责任,应赔偿原告赵女士的合理损失,但事故发生后,康某一直在外躲避,因事故而遭受身心、经济多重损失的赵女士,无奈之下只得先行起诉肇事车辆的承保公司,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2.1万余元,赵女士因事故先后损失医疗费、等共计37.3万余元,为索要赔偿,无奈之下,赵女士在康某一直躲避的情况下,起诉肇事车辆的承保公司,省巩义市的赵女士在驾驶电动车回家途中被后方汽车追尾,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康某不但没有及时下车对赵女士进行抢救,反而驾车逃逸,意欲逃避责任,因此,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赵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1万元,后在案件审理期间,康某经人劝说,终于露面与赵女士达成赔偿协议,双方约定由康某一次性赔偿赵女士损失23万元,其余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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