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能否长期要求经济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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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约定实行AA制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约定实行AA制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内容:婚前约定实行AA制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的定性问题,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共有”原则。在法定共有原则之外,法律还赋予了夫妻双方充分的意思自治权,允许双方对婚后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夫妻双方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协议,不得口头约定。如果离婚时,对女方不适当的进行照顾,势必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婚姻法》第40条用单独一款法条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那么婚前约定实行AA制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7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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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男方能以女方擅自流产为由要求离婚的。且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可通过登记,办理离婚手续。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诉至法院。法院应当先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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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许瑞林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内容: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可以要求家务补偿。至于补偿数额,应考虑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尽义务的状况、时间长短、另一方受益情况和目前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我国法律规定,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18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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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配偶能要求分割离婚后取得的自主择业费。法律规定,原夫妻一方为军人,在离婚后才复员、转业,其领取的复员费、自主择业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部分,原配偶仍有权要求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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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怎么给予经济困难一方帮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怎么给予经济困难一方帮助
内容:离婚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已随着配偶身份关系的解除而终止,经济帮助只是从原来的婚姻关系中派生出来的一种责任,而不是夫妻抚养义务的延续。这种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也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前者是一方对另一方所作的有条件的帮助,后者则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要求帮助的一方生活确有困难,本人无力解决;另一方有给予帮助的经济负担能力;这种帮助是用来解决一方离婚时的生活困难,因而是临时的而不是长期的,确定数额时要考虑必要和可能两个方面。那么夫妻离婚时,怎么给予经济困难一方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26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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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收入增加,能否起诉提高孩子抚养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对方收入增加,能否起诉提高孩子抚养费
内容:双方离婚后,女方张-悦为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经济负担增加。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张-悦将前夫王-宏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用。在美兰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改为王-宏每月给孩子支付450元抚养费用。此次张-悦再次要求增加抚养费至900元,超出他的经济支付能力。法院判决美兰区法院审理查明,王-宏目前的月收入为2000多元。美兰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被告王-宏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孩子王*小的抚养费6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本案中,原告数次主张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与物价的普遍上涨有关。那么离婚后对方收入增加,能否起诉提高孩子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354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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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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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能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能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内容:网友朋友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如果反悔了并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最终结果也只能是被驳回。因靳某长期在外与人非法同居导致你们夫妇离异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从你与靳某所订协议中有“不再追究他在外非法同居一事”这项内容看你似乎已经放弃了这项权利。那么协议离婚,能否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193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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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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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看望孩子受阻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一方看望孩子受阻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
内容: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提到的变更抚养权条件。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裁决确定。那么夫妻离婚后一方看望孩子受阻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69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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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家务劳动补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家务劳动补偿
内容:此条规定被称为“家务补偿条款”。实行法定婚姻财产制的夫妻,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在离婚时也可得到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对一方家务劳动的价值的肯定。最后,法院根据女方提交的调查证据,综合考虑了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和男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事实,从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出发支持了高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程某一次性补偿高某某人民币15万元,损害赔偿5000元。那么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家务劳动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37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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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经济帮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经济帮助
内容:三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五如果受帮助方再婚帮助方可以停止帮助如果帮助方经济条件不好了或受帮助方条件好了可以终止帮助如果判决确定是一次性帮助只要帮助方尽了判决义务如果受帮助方仍然困难帮助方可以不再帮助如果离婚时经济困难且年龄较大一般会要求另一方提供长期的帮助。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经济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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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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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遇不能要求赔偿。因为不是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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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收入能否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无收入能否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
内容:离婚后无收入前妻是否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离婚后就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从该规定来看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扶养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给付扶养费的时间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一方存在疾病生活困难等需要扶养的情况对方有条件履行而不履行扶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那么离婚后无收入能否要求前夫给付生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210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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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在双方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到时候不履行支付补偿费,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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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过错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无过错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内容:对于自己经济条件很好,对方经济条件也很好的受害人来说,较少的赔偿数额根本无法满足“抚慰”的需要,甚至是一种嘲讽;而如果受害人自身经济状况较差,主要收入依靠过错方获得,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还必须抚养孩子,数额很少的损害赔偿,可能会给受害人及子女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这时,离婚损害赔偿就不应仅限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着重考虑受害人财产方面的损失。那么离婚时无过错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36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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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公司强行调岗,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调岗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2、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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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外恋离婚,孩子能否给过错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婚外恋离婚,孩子能否给过错方
内容:还要考虑到女方是否再婚,是否再有生育能力。有的女的结婚生孩子之后,她可能以后没有生育能力了,实践当中碰到过这种女方,如果孩子不判给她,可能立刻跳楼自杀了。如果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比较小,往往是判给女方比较合适一点。如果征求孩子意见的话,首先孩子有一个相应年龄上的要求,大约在10周岁以上。这里要始终贯彻一个原则,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大人都是有理性的人,他们很清楚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经济条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因婚外恋离婚,孩子能否给过错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357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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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
内容: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离婚后发现怀孕的,不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是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来说,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应斟酌以下因素: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了,能否向男方索赔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45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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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条件具体如下:1、双方夫妻关系必须合法有效2、一方必须在离婚时存在经济困难;3、另一方应当具有经济帮助的能力;4、一方必须存在生活困难;5、离婚时经济帮助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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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分割对方所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257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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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管劳动者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期,主动辞职的,一般都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行为导致的员工辞职,那么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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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AA制的情况,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约定财产AA制的情况,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内容:为避免婚后产生经济纠纷两人决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并签订了经济独立协议书约定双方自结婚后经济各自独立丈夫董某每月付给妻子何某800元家庭生活费其他各项费用双方自理。离婚时何某称自己待业在家生活不稳定所以要求董某对自己进行经济帮助一次性支付何某10万元。针对何某的这一请求董某自然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每月向何某支付生活费补助费已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本案争议的焦点是AA制夫妻离婚后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自己经济帮助。本案中被告董某以双方已经约定分别财产制为由不履行经济帮助义务这一抗辩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夫妻约定财产AA制的情况,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145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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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
内容:离婚后不久,辛某听说路某在离婚前经常和一女人住在一起,就质问路某,路某对此承认。辛某于2006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路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辛某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如果在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曾存在过错情形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辛某在和丈夫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丈夫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即使她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913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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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因离婚纠纷闹得十分不愉快,长期冷战。当事人希望快速脱离痛苦的婚姻生活,婚姻家事部律师帮助其与对方专业谈判,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沟通,在律师多次调解后双方和解离婚。新的一年,不念过往,美好向前!请关注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孔孟廷 3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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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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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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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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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6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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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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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姚平 98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