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祖母去世房产无遗嘱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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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2022-07-11 510 人收看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房屋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房屋的,继承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产权转移后,继承人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关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房地产产权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被拆迁人已亡故,其继承人分家析产后,申请变更房屋产权证时,该房屋已被列为拆迁范围,房管部门是否可以此拒绝变更,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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