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赠属于遗嘱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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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那么法定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5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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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遗嘱继承权是谁
陈宗琼律师
出嫁女儿遗嘱继承权是谁
内容: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根据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那么出嫁女儿遗嘱继承权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51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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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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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没有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没有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4.0863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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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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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有哪些
内容:《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315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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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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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他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二)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那么婚后一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163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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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遗嘱继承房产几年能出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成都遗嘱继承房产几年能出售
内容:过户只有属于遗嘱过户才有期限,继承没有时限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那么成都遗嘱继承房产几年能出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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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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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内容: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相关法条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相关法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3191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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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内容: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那么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55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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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内容: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034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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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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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
内容: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那么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什么主要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15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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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继承的定义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遗赠的定义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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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身份证可以查到财产遗嘱继承人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身份证可以查到财产遗嘱继承人吗
内容: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那么民法典规定身份证可以查到财产遗嘱继承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5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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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不是遗嘱继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赠是不是遗嘱继承
内容:2004年12月31日,彭-丽给仍在筹办中的娱乐公司一份股东函,要求接受继承林老板的股权,但没得到回应。受遗赠权是以人身权为基础的民事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娱乐公司在林老板筹备经营期间尚未依法成立,公司股权亦未依法产生,彭-丽要求确认继承娱乐公司原林老板名下的出资款132万元所享有的股权,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对于第二个争议焦点,中院认为,林老板投资筹备娱乐公司所获得的权益,按林老板遗嘱“尽快变卖为现款交付**公司使用”,从字面内容理解,并未有确认为股权继承的意思表示。那么遗赠是不是遗嘱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129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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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遗赠属于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若是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中的继承人应当是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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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
内容:4、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那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62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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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分:1.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是遗赠的受让人,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只有自然人。2.继承人只继承财产权利,不继承消极的财产义务的是遗赠,而既继承财产权利又继承财产义务是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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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如何继承房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如何继承房产
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一旦丈夫先于公婆死亡,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丧偶儿媳对公婆的协助赡养义务即告解除,即使不尽赡养义务,也不违法。不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继承对方的财产。那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如何继承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152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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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许瑞林律师
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000年金先生的爷爷在向律师咨询后办理了遗嘱公证,将包括房产在内的全部遗产指定由金先生个人继承,并在遗嘱中申明该房产不得作为金先生和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此时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作为其与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中,由于老人设立了遗嘱且明确表示遗产只归一方所有,故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仍应视为其个人财产。郭-辉提出离婚可以,但江-英继承的其母亲去世时遗留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2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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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元甲婚姻家事 599评论 -
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
周春花 224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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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北京法律咨询 84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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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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