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使用免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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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警察会查清原因和责任人,会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具体可以咨询办案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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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车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般车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机动车转让协议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1、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那么一般车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035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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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能使用警笛警示灯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车辆能使用警笛警示灯吗
内容:个人车辆能使用警笛警示灯吗在现实生活中警察的车辆是装有警笛警示灯的警察使用警用车辆执行职务活动的时候是会开警笛和警示灯的以提示行人和过往的车辆要注意前方执行职务活动要注意配合或者避让而个人的车辆是不能使用警笛警示灯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可以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个人车辆安装的会被强制拆除和进行罚款。那么个人车辆能使用警笛警示灯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776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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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爆胎保险公司赔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爆胎保险公司赔吗
内容:答按照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规定由于轮胎爆胎引起的交通事故碰撞到其他车辆造成其他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车祸的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涉及该车祸理赔的险种给予理赔。对汽车爆胎撞上路边而造成除轮胎以外的车损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答目前大部分车主在车辆保险时主要购买的是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这两个险种都将车辆驾驶员排除在赔偿范围外。根据“车上人员责任险”其承保责任是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意外导致车上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免责部分并未包含与车上未承保物品碰撞造成的伤害或相关描述因此“只要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受伤是会获得赔偿的。那么车辆爆胎保险公司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2742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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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租赁、借用机动车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交通事如何定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2961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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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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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并长期使用他人赠送的未过户车辆行为人构成何罪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收受并长期使用他人赠送的未过户车辆行为人构成何罪
内容:收受并长期使用他人赠送的未过户车辆行为人构成何罪某区委书记的xx接受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xx的请托,将上级拨付的公款390万元挪用作承揽工程的保证金。经查,此间,该车一直由xx使用,未办理过户手续,但社区其他成员及群众均认为车辆为xx本人所有。当前,收受房屋、汽车未过户或借用他人名义上户等情形,已成为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新形式。在实践中,盗窃抢劫所得车辆,即使车辆未过户,极少有人认为是犯罪未遂。而在受贿犯罪中,行为人占有或收受未过户车辆,就会产生是犯罪既遂还是未遂的争论。那么收受并长期使用他人赠送的未过户车辆行为人构成何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65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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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
内容:因此,该车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损害发生时,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车辆什么时候可免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373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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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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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内容: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致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车辆的使用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第条转让机动车未办理登记时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90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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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后贬值损失谁负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被撞后贬值损失谁负担
内容:车辆被撞后贬值损失谁负担对于车辆被撞后的贬值损失进行赔偿这个要求,在国外会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在国内,目前,在保险公司名目繁多的各项保险险种里,并不包括车辆减值损失这项险。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补偿,它保护车辆的合理修复和正常的使用,而不是赔偿汽车发生的所有损失。贬值损失应该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责部分。由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车辆贬值损失系对车辆交换价值损失的赔偿,而非对车辆使用价值损失的赔偿。故本案进行所谓车辆贬值损失评估既无必要,也无法律意义。只有车辆具有交易时商品属性才能主张贬值损失,且当事人证据充分,理由正当、合理、充分,法院才会予以支持。那么车辆被撞后贬值损失谁负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488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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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
内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在其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其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其不负赔偿责任理由如下1、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均确定了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的根本目的。该条款规定了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但可追偿但并未规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予以免责。无禁止则应适用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那么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相关免责条款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924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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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
内容: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90%,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2%,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那么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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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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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
内容: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根据国家经贸委经1997456号、1998407号和20001202号文件规定这种性质的车辆的使用年限、延长年限和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19座以上出租客运”使用年限8年延长年限0年强制报废年限8年。“租赁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长年限5年强制报废年限15年。根据你原来车辆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可以对号入座。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虽然不尽相同但是这两种车辆类型相互转换时最长的报废年限都为年。那么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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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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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转非车辆使用年限是多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营转非车辆使用年限是多久
内容: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那么营转非车辆使用年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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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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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时车被盗,“盗抢险”免责?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洗车时车被盗,“盗抢险”免责?
内容:关于洗车时车被盗,“盗抢险”免责?张小姐为爱车投保了包括车损险、盗抢险等在内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盗抢险保费596元,保额14.1万元。保险公司认为,开走张小姐车辆的是洗车店内的人员,洗车工利用了职务便利开走车辆,因此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不属于盗抢险理赔范围。同时,公安机关出具的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登记为盗窃车辆,因此本案应当是盗窃,属“盗抢险”范围。虽然根据盗抢险免责条款,车辆在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按照通常理解,养护指为保证汽车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保养和维护。那么洗车时车被盗,“盗抢险”免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1746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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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的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辆的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内容: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一、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小写。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那么机动车辆的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325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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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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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试驾协议书4s店就可以免责吗
陈宗琼律师
有试驾协议书4s店就可以免责吗
内容:驾驶者4S店的员工受伤而坐在副驾驶位置试乘顾客当场死亡另一个试驾事故则是在国外。从视频上看不到后果有多严重但是据视频的发布方说两名销售人员身亡1试驾出了事4S店有没有责任?2试乘试驾协议能免4S店的责吗?该法官向韬哥表示“在与上级法院和同级法院的多次交流中按照类似事件的处理意见一般都会认为4S店提供试乘试驾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应该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即便是因为驾驶者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民事责任同样无法推卸。”小编百度“试驾事故”关键词470万条事故信息触目惊心。那么有试驾协议书4s店就可以免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723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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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1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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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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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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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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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使用再婚前的财产,在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和车辆是否属于其再婚后的个人财产? 本案二审法院审查认定,再婚后购买的房屋及车辆全款来源于被继承人再婚前的个人财产,未与再婚妻子财产混同,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及车辆,属于婚前财产转化而来,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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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这7种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对方出轨了,我能多分财产吗? 我要离婚了,财产能不一人一半吗? 1.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由于法院尚未全面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未主动申报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隐藏财产,实务中处理不一。 2.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 3.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在实务中,针对银行流水的支出,法院一般会审查。 6.一方有过错,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酌情多分财产。 7.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大律云律师团 37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