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委托实际使用人车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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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吗,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吗,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内容:(三)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吗,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974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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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
内容:案情刘某驾驶轿车撞伤无名氏无名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的车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门交纳了146000元赔偿款含安葬费、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事故损失已经实际发生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是提存行为保险公司应理赔。第二种意见认为交警部门不具有接收赔偿款的主体资格也没有无名氏近亲属的委托授权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管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从法律依据上看交警部门提存保管无名氏死亡赔偿款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践中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其次即使车主向合法单位提存赔偿款但对事故责任、赔偿款的内容缺乏合法认定。那么车主向交警部门交纳事故赔偿款应如何定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754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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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车主可以签责任认定书吗
许瑞林律师
不是车主可以签责任认定书吗
内容:不是车主可以签责任认定书吗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现场所做的一个现场回顾认定事故双方责任的一个结果这个认定书开出来就已经具有效力了不需要双方签字。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一定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但是一定要签收签收后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是可以代签的但是需要有授权委托书为了避免争议最好由本人亲自签字。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不是车主可以签责任认定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2932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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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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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
内容:如果出借人无过错车辆由借用人支配运行出借人对借用人的行为不能实施任何控制也没有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直接侵权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赔偿。那么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752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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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内容: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造成的车主在先行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车辆被借用后借用人未经过原车主同意又转接他人的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主、借用人和转借中的使用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用人和实际使用人追偿。违法转包的车主、车辆营运承包人、以及转包中的承包人、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入股不同意转包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追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和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追偿。那么交通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255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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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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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以起诉肇事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主可以起诉肇事者吗
内容:需要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事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那么车主可以起诉肇事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97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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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有哪些机动车租赁、出借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规则只有受害人举证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对被租用、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时才能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概括而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那么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910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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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建议与卖家协商退货汇款事宜,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在相关平台反映投诉,也可以向12345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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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内容:、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能够得到适当补偿,、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三条予以确定,(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三条予以确定,、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交通事故安全法》第九条予以确定。
孔孟廷律师2022.01.1785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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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
内容: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侵权纠纷造成车辆损失的如果不是借车一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车辆的实际车主是有请求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那么侵权纠纷实际车主是否有请求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943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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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和修车费用有差别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定损和修车费用有差别怎么办
内容:注意事项二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就差额部分进行协商环节不可少车辆发生损缺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应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注意事项三不要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对车辆损害进行鉴定很多车主及修车厂无法把握修理费用幅度担心保险公司拒赔故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后根据鉴定价格提起诉讼。此外车辆是否修理完成不影响鉴定结果车主完全可以正常修理后正常使用。其次车辆事故导致改装件损坏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那么车辆定损和修车费用有差别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545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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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网约车之前,这几个法律问题一定要注意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使用网约车之前,这几个法律问题一定要注意
内容:在使用网约车之前,这几个法律问题一定要注意1、因网络支付导致乘客多被扣费,谁来承担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由于运输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故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即告成立。在车主无法向乘客主张车费的情况下,第三方平台应作出相应的赔偿。为了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利益,司机应当如实告诉保险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购买符合自己实际情形的险种。需要说明的是,私家车从事营运与当前法律法规相违背,属非法行为,乘客应当认识到私家车的安全性能无保障,乘坐这种车辆,增加了事故风险,乘客也有一定过错。那么在使用网约车之前,这几个法律问题一定要注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64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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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
内容: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您的申请。无第三者的事故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可以申请代位赔偿。代位赔偿只针对车险如果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这部分的赔偿就无法通过代位赔偿来实现。比如说有些老司机投保时并不会购买商业险中的车损险仅投保了一份交强险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向本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的。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三责方怠于赔偿才能向本方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追偿权赋予本方保险公司。那么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代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927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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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不是实际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主不是实际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内容:车主不是实际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既起诉发包人、出租人又起诉承包人、租赁人的判决发包人、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根据合同关系判由承包人、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告知另案处理。如赔偿权利人主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首先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么车主不是实际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63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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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车主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车主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
内容:认定盛丰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梅不承担事故责任。发生事故后由于原、被告之间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原告于2012年9月18日诉至本院请求被告盛丰与车辆实际所有人盛丰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盛丰虽然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但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在他的控制内不应当承担责任。从该规定可见如果车辆所有人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超出了保险责任限额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那么如何认定车主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751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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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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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交通事故,伤者无责,与车主沟通多次没有拿到合理赔偿款。委托元甲律所后,和解团队帮助伤者谈和解,仅用2个月就帮助伤者拿到20万元赔偿款!元甲和解团队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与赞扬!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08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81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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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471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336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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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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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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