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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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安全法所涉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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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交通事故分别确立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265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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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2978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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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出租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出租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内容:机动车出租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对于机动车出租、出借使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法第49条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对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归责。该条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所有人“知道”该情形仍出租、出借机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者均系故意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因机动车缺陷而致损害的除共同故意或故意与过失结合等情形外尚有双方均为过失的情况。也即所有人“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但未尽到必要的维修义务且未告知驾驶人驾驶人在使用时感觉到机动车有缺陷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那么机动车出租后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2943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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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内容: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或者从事劳务中违章肇事有聘用、使用单位的由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非机动车驾驶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单位承担的是替代责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受害人只须举证证明存在侵害行为和损害事实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而国家机关不能证明其有免责事由的即构成侵权责任。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应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626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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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进行司法补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进行司法补救
内容:朝阳区交通支队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毋某醉酒逆行至机动车道,造成损害,应负全部责任。一部分人认为,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范围内,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因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侵权行为不问行为人的过错,那么对受害人的过错也不应当进行过失相抵。那么如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进行司法补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432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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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归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挂靠单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归谁
内容:挂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又不是肇事车辆的受益者。因为它无法对挂靠车辆行使正常管理权和支配权挂靠车辆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都由挂靠人独立行使只要车辆所有者不违反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挂靠单位无权进行干预。因为此种情形下挂靠单位只是机动车(肇事车)的“名义主体”。因而不能追究挂靠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合乎侵权归责原则的要求的。那么挂靠单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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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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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呢?
内容:人身损害和财产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偿责任;第二,事故双方分别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为机动车、非机动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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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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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有过错的一方对于交通事故的形成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行为人的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因交通事故案件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种类中的一种情况,即高度危险作业中包括高速运输工具,所以,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伤害属于特殊侵权案件,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例,对保护受害人弱势的利益更为有利。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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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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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自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自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在通常情况下,侵权法的自己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并不只适用过错责任这一种归责原则,在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一方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的,均不构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自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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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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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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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
内容:挂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又不是肇事车辆的受益者。因为它无法对挂靠车辆行使正常管理权和支配权挂靠车辆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都由挂靠人独立行使只要车辆所有者不违反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挂靠单位无权进行干预。因为此种情形下挂靠单位只是机动车(肇事车)的“名义主体”。因而不能追究挂靠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合乎侵权归责原则的要求的。那么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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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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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内容: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机动车主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致时的侵权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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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如何实行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如何实行
内容: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整体责任,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的不同形式,依照不同的归责原则进行。对于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整体责任对于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整体责任。因而,各机动车保有人各自责任份额是连带责任的份额,而不是孤立的、单独的责任份额。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追偿关系,适用这一规定。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如何实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994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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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件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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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件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人身损害属于一种特殊侵权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即不以加害人的过失为责任成立的要件只要造成人身损害即成立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的归责责任必然受到刑事责任原则的制约。具体到交通肇事案件主观过失是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必备要件。根据该法规机动车之间的民事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民事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辅之以行人的过错原则为例外。综上在交通肇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既有无过错责任原则又有过错责任原则应区别不同的情况正确对待。那么交通肇事案件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2664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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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
内容: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高速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惟一的免责事由是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故交通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因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乘车人损害的,如受害人提起侵权之诉,车方应承担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责任原则,应依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此类交通事故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排除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行人和非机动车如存在重大过失的,可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减轻机动车保有者的赔偿责任,但必须明确的是减轻,而不是免除。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1751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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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在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以过错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为处理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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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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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运输费,中间人有连带支付责任吗?邢先生对如何要回运输费心急如焚,穷尽了自己所有的办法依然没有要回运输费!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他的难题才得到了解决!天用专案组通过案件详细分析,认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是解决邢先生要账难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于是整理证据资料启动立案工作。 面对庭审中王某与宋某的各种狡辩,天用律师拿出微信记录、资金转账记录、录音等全面的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王某全额支付邢先生的运费,并且支付逾期利息!杨一凡 23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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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40评论 -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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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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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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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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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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