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价工程师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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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6-28 103 人收看
2、合同条款不全面:在建设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条款约定的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相关工作内容,但是在建设合同中又无相关条款规定,往往会产生各种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4、外部因素变化:在建设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外部因素变化,增加或减少相关工作内容,但是在建设合同中又无相关条款规定,往往会产生各种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6、工期延期:工期延期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各参建单位对造成工期延期的责任主体的认定产生分歧,导致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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