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
导读:
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从以上法条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代扣子女抚养费,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属于完全合法的行为。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那么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从以上法条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代扣子女抚养费,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属于完全合法的行为。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关于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作单位能否代扣抚养费
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对拒不执行者,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二,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15条的规定,工作单位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
从以上法条分析,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代扣子女抚养费,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属于完全合法的行为。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但有时会出现抚养人没有及时给付的现象,有时甚至放弃给付。
(三)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抚养费。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