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高院交通事故案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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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11 528 人收看
在此情况下,如一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支持,在此情况下,如一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支持,问题二:对合同中已约定按照固定价或包干价结算工程款,一方当事人又请求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一般不应支持 当事人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结算方式,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没有发生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修改、设计变更等足以推翻原约定的情形,就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没有发生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修改、设计变更等足以推翻原约定的情形,就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约定按照固定总价承包或固定单价作为结算方式,由此表明双方对建设施工的风险是预知的,也已经考虑到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引起价格变动的种种因素,并清楚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该固定价款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属于不可调整的价格,作为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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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尽管该案在性质上属于再审案件,但是审理程序却是参照第一审程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判决宣告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后只要没有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应当准许其撤回起诉。二、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时,你院要同时裁定撤销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因为你院以再审决定的形式启动再审时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如果仅仅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而不撤销该生效判决就会造成原裁判继续有效,这和人民法院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相互矛盾。三、你院的第二种意见主要也是考虑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的目的是纠正“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你院在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同时,裁定撤销原生效裁判,这也是依法纠错的具体表现。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内容:第六条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承租人与出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尽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驾驶学习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驶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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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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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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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若干意见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若干意见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若干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6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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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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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疑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条中的“管理过错”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质疑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条中的“管理过错”

    内容:承办法官表示省高院2010年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许可擅自使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擅自使用人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该意见于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质疑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条中的“管理过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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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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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胡某与杨某的子女当然具备原告资格。但杨某是否具备原告资格,则要看其与胡某同居是否可按照事实婚姻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则杨某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赔偿权利人,也就应取得原告资格,否则无原告资格。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内容:第三条在受害人起诉的案件中,保险公司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进行调解。第十二条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外再承担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412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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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人甲不仅在肇事后逃逸,且系无证驾驶,又致人当场死亡,并经交警认定为负全责,同时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尽管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仍较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为免于出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情形,对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人民检察院所提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建议,根据《意见》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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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内容: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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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11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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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多久。通常法律只对整个案件审理的过程做了时间限制。 1、如果适用于简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需要审理完毕; 2、适用于普通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就要审理完毕。 需要审理案件延长的必须经过上一级法院的批准,最高可以延长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内容:第三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机动车,出卖人在购买人付清全部购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人实际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由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承租人与出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尽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受雇期间非因从事雇佣活动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7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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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省建设厅对甲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基于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转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乙并且引发了事故这一事实,符合《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规定法院合并审理情况。如果甲公司不服该两个处罚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的通知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的通知

    内容:结合我市法院多年来的审判实践,我院就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问题做出如下经验总结,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13次会议讨论通过。那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经验总结》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6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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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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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类案件的处理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文义理解,该条款字面表述明确,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致害人单方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应适用该条规定,加重处罚。二、行政处罚案件中,审查对致害人的处罚是否合法,应全面考虑以下相关因素:1.双方的责任对比,例如存在互殴时,要充分考虑哪方先动手,哪方对引发纠纷负有更大责任等因素。2.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其过错程度如何。3.致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如致害人是否属于单方、主动殴打,有没有正当防卫的因素等。4.双方伤情轻重,如致害人是否也受伤,双方受伤程度对比。5.如果出现互殴情况,要充分考虑对双方当事人的处罚幅度,处罚幅度与过错、情节、伤情等相适应。6.互殴双方均超过60岁的,不应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加重处罚,此种情况下,对双方均加重处罚不符合该法条的立法本意。三、在审理治安处罚案件时,应注意尊重处罚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只有行政处罚明显畸轻或畸重时人民法院才予以撤销或变更,如果只是一般的合理性问题,应维护行政处罚行为的效力,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内容:第三条在受害人起诉的案件中保险公司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进行调解。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适用以下规则交强险赔偿部分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那么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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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43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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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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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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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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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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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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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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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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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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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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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议交通事故认定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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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浅议交通事故认定案件的审理

    内容:《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务院授权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其本身即为行政机关,其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并不在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范围内。我国目前尚未有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终局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那么浅议交通事故认定案件的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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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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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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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1月27日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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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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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律师理解与适用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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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最高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律师理解与适用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那么最高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律师理解与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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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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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41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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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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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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