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普通共同诉讼的多个原告在实务中可以单个起诉、也可以一起起诉;法院可以立一个案子,也可根据具体案情立两个以上案子。
因此,普通共同诉讼是不同于必要共同诉讼的。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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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
内容: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会对行政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从可能的后果来看,刑事案件通常被认为比行政案件更严重,因为它们可能导致被告人失去自由,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哪个严重,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虽然都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方式,但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行政案件通常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例如:因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等,二、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区别1、处理机构不同刑事案件由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处理,而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如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处理。
姚平律师2023.09.2598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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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处罚程序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予以撤销。但是这里撤销只是评价该处罚的程序违法情节,如果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违法事实真实的话,公安机关之前的行政处罚被撤销,依然可以依据违法事实作出新符合程序规定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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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
内容: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12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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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对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务院部门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是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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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什么
内容: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那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3158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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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制度为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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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
内容: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431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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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省建设厅对甲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基于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转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乙并且引发了事故这一事实,符合《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规定法院合并审理情况。如果甲公司不服该两个处罚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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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
内容: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有法定情形的,依法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司法拘留还有一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92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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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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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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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提供虚假信息如何处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提供虚假信息如何处罚
内容: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中提供虚假信息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2947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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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行政处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行政处罚
内容: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行政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319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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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机关能够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的十日后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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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
内容:上诉人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不服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曙明及委托代理人贺浩忠,被上诉人舟山市土地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张斌、张晖到庭参加诉讼。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锦明公司先期与海山集团协议联合开发土地并办理了有关审批手续,并无不当。那么舟山市锦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行政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1550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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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一般应在六个月内起诉至法院,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处罚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至法院,自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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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信应该怎样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信应该怎样处理
内容: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予采信应该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2874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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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拖欠退款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无效拖欠退款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内容: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方拖欠退款的行为不会被行政处罚,合同无效后,对方拖欠退款虽然是不合理的,但这种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并不违法,如果对方拖欠退款且多次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合同无效拖欠退款不会被行政处罚的,拖欠退款属于民事纠纷。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基本上不会因为民事纠纷而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除非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事实上,如果合同无效,不仅要退回之前取得的财产,如果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了财产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合同无效拖欠退款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81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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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内容: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458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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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则行政处罚在三个月内可以向法院移交,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上述法定期限届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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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内容:即行政主体不得依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即行政主体通过合法收集系列证据应在遵循证明逻辑的前提下推论出法律事实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依据。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发现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认定违法或事实不清可以运用国家司法权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或责成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实践表明法院通过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判决一些被告败诉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那么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3158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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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平川法院审理一起索要债务而拘禁债务人案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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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平川法院审理一起索要债务而拘禁债务人案
内容:白银平川法院审理一起索要债务而拘禁债务人案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2011年4月23日,由王某作担保,关某某向被告人徐某某借款4万元。2014年8月14日21时许,徐某某获悉关某某在白银市平川区仿古一条街活动,遂让王某将关某某带到甘肃省靖远县城一火吧,徐某某向关某某索债至次日中午。但是为索债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触犯到刑法却得不偿失。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某曾于2013年4月1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8万元。被告人张某某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那么白银平川法院审理一起索要债务而拘禁债务人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35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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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是否会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是否会用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是否会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和性质其具体内容如下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机关对于道路以外的事故也要作出认定。事实上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实如此只要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是否会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922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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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情况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情况如何
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情况如下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下级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也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决定。那么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情况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3141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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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引发的民间借贷,通过一审、二审,我方上诉后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案件成功的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比维持原判决又多了成功的机会,这一切的努力都来自于我们资深的周律师带领下的成果🌹。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评论 -
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10岁的小朋友因母亲去世,跟随父亲与继母生活,尝尽人间冷暖,致中度抑郁。天用律师从法理与人情处罚,向法官全力争取,法院判决撤销不作为的父亲监护权,姥姥作为监护人抚养孩子健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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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48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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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0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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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4评论 -
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41评论 -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而我们常见的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李楠楠 84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