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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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制度为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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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给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怎样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1100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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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省建设厅对甲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基于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转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乙并且引发了事故这一事实,符合《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6条规定法院合并审理情况。如果甲公司不服该两个处罚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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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需要多长时间
陈宗琼律师
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需要多长时间
内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陈宗琼律师2022.04.12693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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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对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务院部门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是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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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程序法院审理判决期限是多长时间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程序法院审理判决期限是多长时间
内容:3、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需要六个月左右,起诉离婚的,一般在三到六个月内会判决,且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4、起诉离婚的,一般在三到六个月内会判决,且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林艳英律师2023.11.1076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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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法院审理流程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打官司法院审理流程
内容:起诉欠款流程怎么走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民间借贷起诉后开庭流程1、法律主观:法院在开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开庭审理,3、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债权人需要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2、法律主观:民间借贷 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当事人起诉,提交 起诉书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先写诉状、立案交费、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开庭、调解结案的制作调解书,不能调解的就制作判决书,送达判决书15天后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张芸律师2023.11.0876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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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内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271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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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227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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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
内容:根据研究讨论的情况,现对审理离婚案件中一些法律政策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参照执行。有过错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3.处理有第三者介入的离婚案件,要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应当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离婚后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经济状况确定各方负担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事前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那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的几点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840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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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之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之一)
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郭铭芝律师2022.03.0368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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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怎么审理家庭暴力婚姻案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会怎么审理家庭暴力婚姻案件?
内容: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发挥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机构合作链条中的作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学瑞律师2022.03.0374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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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协议不经法院审理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抚养权协议不经法院审理有效吗
内容: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孩子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变更抚养权协议不经法院审理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21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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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268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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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
内容: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一般是属于的没有能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孩子不愿意跟随生活的就可能败诉。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那么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629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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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如何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
内容:二、法院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问题的程序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因婚外情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要求损害赔偿的申请,公平原则法院在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问题时,会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均分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遵循均分原则,将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双方,法院审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审理。
王熙律师2023.11.0998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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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之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之二)
内容:共同生活的时间由主张共同生活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一般以举行结婚仪式之日起算。男女双方未涉及同居生活期间财产分割的不应定性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而应定性为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若涉及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应一并处理。第十条其他规定本指引自2020年8月4日起试行原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同时废止。涉及法律法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0351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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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内容: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264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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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引发的民间借贷,通过一审、二审,我方上诉后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案件成功的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比维持原判决又多了成功的机会,这一切的努力都来自于我们资深的周律师带领下的成果🌹。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79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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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6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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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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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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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孩子年满18周岁,但是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让对方支付到孩子年满23周岁,可以说是超预期达到委托人的诉求。
姚平 925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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