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共同居住期间债务如何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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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怎么划分,婚前债务在婚后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怎么划分,婚前债务在婚后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婚后共同债务也是由于两个人之间从在法律关系。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怎么划分,婚前债务在婚后会转为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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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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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期内借高利贷,可以划分到夫妻共同债务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期内借高利贷,可以划分到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高利贷,这个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夫妻间贷款的一方是否将贷的高利贷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么婚期内借高利贷,可以划分到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24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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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债务要怎么划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的债务要怎么划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的债务要怎么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1318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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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个人债务与共有债务划分的规范及范围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妇个人债务与共有债务划分的规范及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妇个人债务与共有债务划分的规范及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2434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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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共同债务之分居欠款应该怎么划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的共同债务之分居欠款应该怎么划分
内容:夫妻的共同债务之分居欠款应该怎么划分涂某是一家缝纫设备销售店的老板。今年6月4日,涂某将潘某及其妻子戴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夫妻支付剩余货款1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起诉期间,潘某下落不明,没有出庭应诉。在本案中,潘某隐瞒戴某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故这笔债务应为潘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那么夫妻的共同债务之分居欠款应该怎么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61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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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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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
内容:所以,夫妻之间的财产划分也是法律比较重视的问题,划分的比较清楚,所以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不明确,今天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婚姻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书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那么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61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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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看另一方是否知道欠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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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
内容: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5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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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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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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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于海明律师
2024.01.2991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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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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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划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划分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1739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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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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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1647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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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主要看债务的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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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该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陈宗琼律师
分居后,该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内容:分居后,该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据此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如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那么分居后,该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51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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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共用的债务。如果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并且归个人使用的,则夫妻共同债务不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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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划分标准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划分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区分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常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以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若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划分主要是在夫妻离婚时,即共同共有关系的人身基础关系解除时才显现出法律意义。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划分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56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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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居后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方式是: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划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并由法院来划分各自拥有的财产和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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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划分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债务划分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那么夫妻债务划分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9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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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
内容: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首先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你可以与你的丈夫签订协议,由他偿还所有债务,你向第三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你的丈夫追偿。虽然很多时候婚前债务都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这也不绝对。若是该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又或者结婚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追认,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对待处理。那么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划分的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38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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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该如何划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该如何划分
内容:分居后,该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据此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如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那么分居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该如何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346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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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登记结婚前举办婚礼所负债务(婚礼筹备金),不同于家庭生活开支,除非双方有共担之合意,否则不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但购置结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230评论 -
本案几个亮点被吴律师实现了👍 1.未约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还部分借款,视为债务追认,共同偿还 3.律师费和诉讼费全部由对方承担
吴梦云 819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444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805评论 -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北京法律咨询 239评论 -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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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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