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婚前债务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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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7-12 178 人收看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 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一、代位权后原债务人还需要承担偿还债务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现债权后,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终止,债务人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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