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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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2022-07-12 427 人收看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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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后债务离婚后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对于婚后的个人债务,也就是婚后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的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另一方不承担。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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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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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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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共同债权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规定)

    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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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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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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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怎么分割以及哪些是法定的共同债务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怎么分割以及哪些是法定的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置,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富处置、子女抚育所负的债务,构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怎么分割以及哪些是法定的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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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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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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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诉讼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共同诉讼的人构成要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共同诉讼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共同诉讼的人构成要件

    内容:三、注意事项在处理共同诉讼案件时,律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在接受委托前,律师需要明确共同诉讼人的身份是原告还是被告,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诉求,在处理共同诉讼案件时,律师需要关注构成要件和注意事项,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共同诉讼人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结语: 共同诉讼人是原告还是被告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2、协调当事人意见:由于共同诉讼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并积极协调各方达成共识。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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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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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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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黄东洁律师
    2023.02.2738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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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 不知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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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不知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内容: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1、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负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王学瑞律师
    2023.10.1084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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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该债务钱款应当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谁?最高院(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意见回复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本案中,对张某所借吴某10万元,李某能够证明其未用于共同生活,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张某个人承担。
  • 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生意欠债了需要夫妻共还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生意欠债了需要夫妻共还吗

    内容:综上所述,是否将做生意欠款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夫妻之间的经济独立性、欠款的性质以及婚姻关系中是否存在不正常情况等,那么,做生意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呢,此外,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经济暴力、经济控制等不正常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并可能认定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欠款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或者为夫妻共同利益所用,那么这笔欠款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做生意欠债了需要夫妻共还吗如果做生意所欠的债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那么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如果做生意的债务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冯清琴律师
    2023.11.2958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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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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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违约夫妻会共同承担债务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子违约夫妻会共同承担债务吗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是的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屋如果通过按揭方式购买的,购房者要定期偿还借款,如果不偿还借款,就构成债务违约,那么房子违约妻子是不是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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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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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私下签借条一方不知情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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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婚后私下签借条一方不知情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3、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2、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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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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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故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法律分析:离婚债务处理方法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债务,个人清偿,其配偶对此没有责任偿还,这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举债人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他方利益。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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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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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冷战也可构成离婚要件之“夫妻感情破裂”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长期冷战也可构成离婚要件之“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案情回放张某与陈某于1994年建立了自由恋爱关系1998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婚后无子女。2008年10月妻子张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陈某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长时期处于冷战状态且原告对共同生活下去已完全丧失信心若继续生活下去对双方都是一种精神伤害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离婚为宜。法官提示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分歧时应当相互沟通相互关心找出夫妻之间关系恶化的症结所在从而为婚姻生活的继续打下良好的基础若拒绝沟通采取冷战方式也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严重后果使得婚姻关系无法存续。那么长期冷战也可构成离婚要件之“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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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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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

    内容: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取得的财产;换言之,婚姻关系被法律承认以前和依法终止以后双方所得,以及各种非法所得均不列入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就是说,凡是已经有效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依照现行法定财产制,如果当事人没有就有关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一方还是双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其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无论是单独的还是共同的投资和经营,其所得收益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所负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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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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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内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常常有涉及债务处理的问题,而夫妻债务问题也是离婚案件处理中的难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共同性是指经营行为系基于夫妻共同意志之意。此种观点对共同性的理解过于狭隘,不符合中国家庭生产生活的实情。若认为夫或妻未直接参加共同的经营管理,便不构成共同经营,则是对现有的整个家庭财产制的推翻,也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综上,对共同性不应理解为只有夫妻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才构成,而要适当地放宽理解,夫妻一方的正当经营性行为所借款项,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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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4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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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的债务夫妻有共同偿还责任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诈骗的债务夫妻有共同偿还责任吗?

    内容: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没有参与诈骗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就应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诈骗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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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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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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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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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1、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承担债务的情形有:(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李楠楠律师
    2024.01.2444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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