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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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2022-07-12 424 人收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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