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事故调解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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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
内容: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交管部门提醒,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诉讼权,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据了解,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解申请,期间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未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双方虽提出调解申请,但通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可诉诸法院。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呈上升趋势。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勿忘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343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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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内容: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⑴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⑵责任认定;⑶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⑷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38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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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
内容: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390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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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内容: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年诉讼时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发生后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41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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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规定
内容: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保险金请求权是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一项财产权利,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险法规定了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84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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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是多久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是多久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312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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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333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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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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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以上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显然都无法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这样来法院就很难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因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很多人主张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调解已不再是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故其也不能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事实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3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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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在法定调解期限届满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而不用再等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那么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33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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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时间过了以后,交警部门将作出事故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336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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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一)《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362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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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内容: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交管部门提醒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诉讼权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该规定实施后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过高经济赔偿要求交管部门调解难达成协议还有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下达10个工作日内忽视交警告知申请调解期限因忙于看病等原因错过申请调解时限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交管部门难以进行调解。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造成目前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案呈上升趋势。那么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7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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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多久?
内容: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如住院治疗、伤残评定、诉讼等),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2、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李维律师
2023.06.0622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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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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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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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什么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314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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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成功和解,快速拿到23万赔偿款!元甲律所专业调解谈判,在伤者承担次要责任情况下,争取到了最高赔偿款!感谢当事人认可,让我们的工作充满意义和价值!
许瑞林 933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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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13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740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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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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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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