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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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内容: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一是车辆存在隐患时“不借”。二是借车人没驾照时“不借”。三是借车人不能安全驾驶时“不借”。四是借车人未成年“不借”。那么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882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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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能不能工伤理赔具体需要相关部门认定,需要现做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责任认定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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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驾车发生事故 车主是否该承担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无名氏驾车发生事故 车主是否该承担责任
内容:无名氏驾车发生事故车主是否该承担责任作者唐智敏案情2012年7月13日21时30分于国道324线1545KM00M处“无名氏”驾驶属被告庞某某所有的助力车由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行驶邓某某由南往北步行横过公路至北侧非机动车道。2012年8月16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作出贵公交三认字第2013A301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无名氏”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邓某某无责任。致肇事者“无名氏”无法查清该助力车亦不存已被盗、抢等情形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庞某某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名氏驾车发生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2647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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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内容: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那么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86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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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般承担多少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般承担多少
内容: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般承担多少车主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依据车主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程度确定承担多少责任。第千百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般承担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5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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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人不清驾车发生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驾车人不清驾车发生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于上述时间地点,无法查清的驾车人驾驶的助力车车头与邓某某右腿相碰撞,造成邓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无法查清的驾车人弃车逃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致肇事者无法查清的驾车人无法查清,该助力车亦不存已被盗、抢等情形,故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庞某某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驾车人不清驾车发生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38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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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情况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百五十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629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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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301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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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内容: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一是车辆存在隐患时“不借”。二是借车人没驾照时“不借”。三是借车人不能安全驾驶时“不借”。看看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甚至有没有吸毒嗑药四是借车人未成年“不借”。这时借车出了事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然要承担责任但车主因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也应按其过错承担责任。那么因为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861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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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借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汽车出借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出借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汽车出借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内容: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于该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一般表现在:所有人明知机动车的故障而不告知使用人,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或者没有投保的,由驾驶人赔偿,车主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任冰峰律师
2023.08.0332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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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内容: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车辆所有人对交付修理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出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承包人、租赁人或者发包人、出租人为被告选择后二者为被告的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以其与承包人、租赁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确定承包人、租赁人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946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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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比如,受雇佣的司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和受害人是事故直接当事人,但民事赔偿主体可能是雇主或者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因驾驶员执行其职务行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受雇佣人未接受雇主的指令或安排,自行驾车造成事故的,因此类型行为未得到雇主的同意和授权,应当视为擅自驾驶场合造成事故,雇主不应承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车主与驾驶员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455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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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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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那么民法典中车主与驾驶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986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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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
内容: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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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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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要和驾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车给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要和驾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容:借车给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要和驾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借车给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就要和驾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92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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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数名责任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数名责任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那么搭乘发生交通事故数名责任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46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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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36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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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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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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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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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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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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