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人致轻伤索赔10000 #

被浏览:144

刘晓红律师 2022-07-05 144 人收看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刘晓红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8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