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费用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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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
内容:没有推翻,两份鉴定费用应当也是根据事故责任进行份担。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费用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053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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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许瑞林律师
2014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
内容:2014年6月15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调解和审理时,仍按上一年度标准执行。那么2014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1736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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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保险先行垫付医药费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保险先行垫付医药费吗?
内容:先行垫付的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强制第三者险条款》的约定,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肇事方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被保险人可以拿着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见了垫付申请和交警出具的证明,一般都会先垫付,可操作是直接打款到医院账户,避免钱被被保险人取走。
赵金保律师2023.04.273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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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2021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提示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地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青海省目前还没有“同命同价”的规定。那么2022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7108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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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垫付抢救费用的流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申请及相关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且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55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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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23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23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请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为下列费用之和
于海明律师2023.02.156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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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内容: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王学瑞律师2022.03.0338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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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哪些费用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哪些费用
内容: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哪些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058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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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继续赔偿费用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继续赔偿费用问题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面,交通法律咨询的小编以及法律援助在线咨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继续赔偿费用问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赔偿义务人给付赔偿权利人的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对此,必须严格适用这一规定,不得对继续赔偿的适用范围无限扩张。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继续赔偿费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481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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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的相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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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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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清单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清单是怎样的
内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则仍不足部分全部由全责方承担如果主次责任则主要责任方与次要责任方按照64承担责任如果是平等责任则按照55承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上述比例的原则上由机动车方多承担一成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清单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816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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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起诉费用保险公司出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起诉费用保险公司出吗?
内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通事故起诉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包含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
郭铭芝律师2023.04.142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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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如何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如何办?
内容: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这个时候有两种办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龙珊律师2023.06.0621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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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费用怎样收费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怎样收费呢
内容: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处理费用的相关收费标准,包括对受害者的赔偿、机动车修理费、违法行为所构成的损失等,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律师服务费是多少律师可以收取1500~2000元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要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委托人的经济状况来决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关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民法条文,对受损害的一方进行经济补偿,不同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变化,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处理方式:1. 轻微刮蹭事故:如果只是轻微的刮蹭,双方可以在现场协商处理,一般来说,肇事方负责修复受损方的车辆。
李孟阳律师2023.10.2417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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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总结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针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直接经济损失和残疾赔偿金三方面内容,赔偿金额需要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费用,即医疗费用、直接经济损失(交通费用、修理费用等)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不同费用,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来确定的,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赔偿标准是由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标准来确定的,其次,医疗费用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费用的现场救治、住院治疗、药品费、诊疗测试费、康复和护理费用等,在理赔时,对于直接损失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维修费、配件费用清单、拖车费收据、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费、餐费等相关凭证。
陈明月律师2023.06.066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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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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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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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420评论 -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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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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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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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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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甘先生在经开区景园北街与荣昌西街道路交叉口与周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甘先生无责,事故发生后甘先生去了大兴同仁医院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肩袖损伤,待伤情稳定后甘先生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结果各项费用加起来保险公司只愿意赔付一万六千多元,甘先生感到金额有些少,后通过朋友介绍将案件委托给了元甲律师事务所。元甲团队接案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深度剖析,通过和保险公司理赔老师的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认可了伤者的十级伤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和解结案帮助伤者拿到了16万多赔偿款。并且没有延误甘先生做二次手术拆除内固定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甘先生伤情属于事故发生后六个月才可以做鉴定的伤情,鉴定报告下来之后还要经历漫长的诉讼过程,后面还有可能承担伤残重新鉴定被驳回的风险。元甲律师通过专业的谈判经验在车祸发生后五个月就帮助伤者拿到了满意赔偿。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专业的人做,对您和家人也是一种负责。元甲交通律师 42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