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罪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的规定有那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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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谁违章、谁担责”应当是处理交通违章的基本原则,利用他人驾驶证为自己的违章行为扣分是规避法律的违法行为。但将机动车合法出借给他人使用是车主的权利与自由,交警部门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行政执法,都不得侵害车主的此种权利与自由。具体到本案,交警部门如能确定李某之车每一起违章的驾驶员,当且应当仅扣实际驾驶员的分数,且不得扣其他人驾驶证分数;如不能确定每一起违章的驾驶员,即不能排除李某之车违章系他人所为,不能据此驳回李某用他人驾驶证扣分的请求。故本案所涉交警部门“一辆车不能用超三个驾驶证扣分”的做法既违背行政合法性,又违背行政合理性。另,鉴于当前交通违章大多采用车尾拍摄,不利于确定车辆实际驾驶人。交警部门所要做的,并不在于机械限制交通违章扣分驾驶证个数,而在于采用高清摄像头对违章车辆实行车头拍摄以确定违章车辆的实际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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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中的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中的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内容:危险驾驶罪中的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醉驾被抓后处理流程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送至法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由此可见我国对危险驾驶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刑事处罚主刑判决处以16个月拘役刑事处罚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那么危险驾驶罪中的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2616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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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出事故怎么判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出事故怎么判
内容:危险驾驶罪出事故罪犯怎么判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在法律中并无在什么情况下应判处实刑的规定。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法定量刑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符合缓刑适用所要求的“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条件都有判缓刑的可能。但是否适用缓刑要由法院根据罪犯的具体酒精含量、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造成损失、认罪悔罪表现等实际情况来依法判决确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危险驾驶罪出事故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74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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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被告人是否可以宣告缓刑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刑法对缓刑所设定的条件,“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一般而言,社区矫正机构分布在基层,对被告人情况更为了解,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有利于提高缓刑适用的准确性,且事后还要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由其提前了解被告人是否具备执行条件,有助于增强刑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为了慎重起见,对于拟判缓刑的案件,原则上要尽可能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调查评估是选择性程序,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是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重要参考,而不是人民法院必须遵照执行的依据。对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法院仍要认真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如果社区矫正机构不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的,法院不宜判处非监禁刑。但是,如果该调查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可以不予采信,同时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沟通,商请其对调查评估意见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解释说明。如果商请未果或者无法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的,法院通过在庭前、庭审中对被告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认罪悔罪表现等进行调查认为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也可以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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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有前对科怎么判?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有前对科怎么判?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危险驾驶罪有前科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第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那么危险驾驶罪有前对科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94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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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
内容:对于初次犯罪且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如果他们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并且没有再犯危险,可以适用缓刑,这一条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缓刑期间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等公益活动,以证明其有较好的改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是适用缓刑的最基本条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所犯罪行应情节较轻,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比如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等,老年人在犯罪后如果悔罪表现良好,且其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社会也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可以适用缓刑。
翁玉素律师2023.10.103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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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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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陈宗琼律师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危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险驾驶罪的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757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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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缓刑的条件
内容:缓刑的适用是至少需要满足2个条件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缓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653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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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强制措施是否适用逮捕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强制措施是否适用逮捕
内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那么危险驾驶罪强制措施是否适用逮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891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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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危险驾驶罪会怎么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醉酒后危险驾驶罪会怎么判
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如果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的可能被处以拘役和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那么醉酒后危险驾驶罪会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832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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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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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形
内容: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形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积极赔偿损失的。那么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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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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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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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哪些不适用缓刑:下列11种情形“不适用缓刑”《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那么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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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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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规定
内容: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问题区别处理好其他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摩托车对公共安全的威胁远远低于醉驾汽车。对于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缓刑、免刑标准比照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从严掌握。故对于在居民小区内醉酒移动车位的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那么浙江省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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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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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
内容:危险驾驶罪包括:刑法规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定在道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路上驾驶机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第九十七条 解除的效力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那么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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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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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能判缓刑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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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能判缓刑吗
内容:危险驾驶罪量刑能判缓刑吗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而具体的缓刑条件包括以下几种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能判缓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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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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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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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一、最新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刑法规定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那么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755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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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规定
内容: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也就是诈骗罪适用缓刑的限制条件。在诈骗罪中想要适用缓刑,除了要具备我国对缓刑的条件外,针对具体犯罪还存在一些限制。在诈骗犯罪中,要是犯罪分子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话,那么就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中诈骗罪判缓刑的限制规定,对于一些认罪态度差,并且诈骗过程中得到的一些赃款不属实上缴,而且在执法机关审查案件的时候,逃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那么该类人员是没有被判处缓刑的资格的。那么诈骗罪判缓刑有哪些限制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92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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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74评论 -
关于醉驾危险驾驶罪: 一、酒精含量超80有机会不立案。 二、不超过150有机会不诉。 三、超过180一般不给缓刑。 四、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趁早咨询律师,为自己争取先机。
元甲交通律师 503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39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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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510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445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642评论 -
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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