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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

张旭律师2022.01.24758人阅读
导读:

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关于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概念的规定性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3)债权无追及力而物权有追及力。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为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发生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即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定的是民事主体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同时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产生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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