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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周春花律师2022.01.24989人阅读
导读: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那么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关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财产保全的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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