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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郭铭芝律师2022.01.24647人阅读
导读: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关于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二、债务人是什么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三、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四、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五、债权人是什么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六、债权人的权利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债务债权词条的解释。如果还有其他地方有疑惑可以继续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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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内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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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是否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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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债务转让是否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内容:债务转让是否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债权债务转让具有无因性,即债权债务转让不以原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为基础条件,只要受让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20006年1月6日,张某与胡某在欠条上签注,其债务转让之意见表示明确,应认定为三方同意债权债务转让。判决:胡某自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清偿原告欠款32570原及利息。秦都区法院再审后,判决认为:张某作为债务人欠原告的债务转移给胡某,符合债务转移的条件,该转移行为有效。宣判后,胡某提起上诉,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么债务转让是否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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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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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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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债的履行。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那么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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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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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

    内容: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那么债权债务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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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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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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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

    内容: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婚内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享有债权对于婚内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若是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那么婚内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样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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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1、债的履行,即清偿。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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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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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吗

    内容: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借贷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第一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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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如何产生这种关系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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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如何产生这种关系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如何产生这种关系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债务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如何产生这种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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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什么意思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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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什么意思

    内容:《公司法》第184条第4款也有相同规定。债的概括承受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发生,称为意定的概括承受,例如企业兼并行为。债的概括承受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合同承受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公告通知的,应当保证在一般情形下能为相对人所知悉。通知到达相对人或公告期满时,原债权债务即移转于合并的新企业,该企业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那么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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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是怎样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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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是怎样承担的

    内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是怎样承担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是怎样承担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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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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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规则是怎样的呢?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那么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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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郭铭芝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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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王学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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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杨一凡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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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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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941人 好评: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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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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