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首先,与房东谈判。其次,最好补充签名。如果之前的押金收据已注明出租人、承租人和具体租赁房屋,则也可以视为租赁房屋的真实含义。
在我们付定金之前,我们必须有一个长远的打算。我们应该提前签订合同,把必要的条款写清楚。在支付定金之前,必须签署一份正式协议,协议的核心部分指明返还定金的日期和方法。这是给你的合同样本,以防万一。
然而,收回押金并非绝对不可能。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将其取回:
一、给付定金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满十八岁者(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者,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出租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的房屋
3、租赁房屋为已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造的临时建筑物。
在后两种情况下,即使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也将无效,出租人最终将退还定金,因此在这三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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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
许瑞林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
内容: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情况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4.28458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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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处理
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出租人的出租利益包含了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其获得的合理的利润,也就是租赁物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赵金保律师2022.04.16270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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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转让前签订的,转让房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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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法律主观: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当然可以选择放弃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告知出卖房屋的事实后,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租赁合同未到期,租户是否需要写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若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可根据 租赁合同 继续居住,具体搬离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
任冰峰律师2023.11.094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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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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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之承租人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之承租人
内容: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据此,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学理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那么租赁合同之承租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43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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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内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甲非法转租,次承租人乙损坏房屋,您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承租人转租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
于海明律师2022.04.18633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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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转租规定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解除转租规定是什么
内容:因为《民法典》第716条第二款只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转租合同无效;3、是出租人对转租行为提出异议,并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转租合同则因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而导致无效。
李楠楠律师2022.04.1688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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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冯清琴律师2023.12.1265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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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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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
内容:但是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房期限还没有到,租房人徐小姐又没有能力支付房租,乔女士想咨询是否可以中止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违约的状况怎样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13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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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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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赔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赔偿
内容:如果发生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或实际损失赔偿金,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由于李女士提前解除合同导致张先生无法继续租赁收益,因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未履行的租期计算租金差价,具体而言,李女士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未履行的租期支付租金差价,并承担因此给张先生带来的其他损失,结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给出租人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和风险,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范围1、直接损失赔偿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的直接损失主要为租金收入的损失。
李维律师2023.09.27107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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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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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
内容: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诉讼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2762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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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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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物品应作以下处理:1、应当及时由承租人搬走,并且承租人需要返还租赁物;2、若承租人决定续租或者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的,则可以暂时不处理其物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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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承租人代理意见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承租人代理意见
内容:受被告的委托,本律师为其代理人,根据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审判庭参考。2008年9月双方的合同到期后,至原告起诉的2012年9月,已经过去四年。综上,原告主张的“滞纳金”是不成立的,恳请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给予被告较长的搬迁时间。那么租赁合同承租人代理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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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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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支付损害赔偿金以便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能否支付损害赔偿金以便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内容:出租人违约、租赁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承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法律主观: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房屋 租赁合同 可以因为期间届满而终止,或者期限虽然没有届满但是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而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会因此而终止,简述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龙珊律师2023.12.1837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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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三方都同意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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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内容: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出租人作为守约方也负有减少损失扩大的义务,具体损失数额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赁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赁、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价,承租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三至六个月的租金为宜。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北京高院的上述规定并没有明确赋予承租人解除权,但由于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合同,实质上是赋予了承租人的解除权。那么承租人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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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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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上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公司与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个人在流程办理以及合同签订方面并没有什么区别,正常进行办理就好。只是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公司需要用法人代表的名字来作为承租人签订,如果并不是的话那就不是企业租的了,毕竟法人(企业)和法人代表差异很大的,尤其是对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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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此外,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周春花律师2022.04.16446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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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订立或者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人,是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那么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的双方都需要承担纳税义务,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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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对方的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天用律所查明真相、伸张正义,法院最终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挽回巨额损失!王熙 40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