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

导读:
我于2007年4月向张某借款9万元借期一年。今年4月21日李某持我写给张某的借条来我家称张某在2007年3月向其借款11万元为了还款张某已将我欠他的5万元债权转让要求我向他清偿。李某说他已是我的债权人要求我在一个月内向他清偿否则向法院起诉。律师解答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对你享有债权他完全有权将到期债权转让给李某。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那么债务人有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于2007年4月向张某借款9万元借期一年。今年4月21日李某持我写给张某的借条来我家称张某在2007年3月向其借款11万元为了还款张某已将我欠他的5万元债权转让要求我向他清偿。李某说他已是我的债权人要求我在一个月内向他清偿否则向法院起诉。律师解答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对你享有债权他完全有权将到期债权转让给李某。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关于债务人有没有义务为债权人还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于2007年4月向张某借款9万元借期一年。今年4月21日李某持我写给张某的借条来我家称张某在2007年3月向其借款11万元为了还款张某已将我欠他的5万元债权转让要求我向他清偿。我说张某并末通知我我只向张某还款。李某说他已是我的债权人要求我在一个月内向他清偿否则向法院起诉。请问我能否拒绝李某的还款要求?
律师解答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对你享有债权他完全有权将到期债权转让给李某。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应当由作为债权人的让与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只有这样受让人才获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债务人承担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张某在转让债权给李某时未通知你因此该转让行为对你不发生效力你可以拒绝李某要求向他归还借款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