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
导读:
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在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那么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在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关于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消灭的法条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
(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如清偿、混同
(3)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如给付不能
(4)基于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
一、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1、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2、抵销的要件按。抵销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3、抵销的效力当事人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双方的债权债务于抵销数额内消灭
(2)因抵销双方的债务的消灭为绝对消灭
三、提存
1、提存的概念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2、提存的原因
(1)债权人迟延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存的主体提存的主体亦即提存的当事人包括提存人、债权人和提存部门。
4、提存的标的适于提存的标的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担保物、其他适于提存的标的物不适于提存的标的物包括低值、易损、易耗物品鲜活、易腐品需要专门技术养护品超大型机械设备、建设设施
5、提存的效力
(1)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2)提存人与提存部门提存部门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
(3)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在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