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
导读: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具体而言一方面债务人是否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对此债权人很难举证。即使债权人能够举证债务人也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说明其曾经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以此否定债权人关于其怠于行使债权的指责。这种立法规定便于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具体而言一方面债务人是否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对此债权人很难举证。即使债权人能够举证债务人也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说明其曾经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以此否定债权人关于其怠于行使债权的指责。这种立法规定便于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关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对“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将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主张权利作为怠于行使权利的判断标准其主要原因在于
此种方式具有一定客观的明确的标准能够用来判决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具体而言一方面债务人是否通过诉讼或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对此债权人很难举证。
即使债权人能够举证债务人也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说明其曾经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以此否定债权人关于其怠于行使债权的指责。例如债务人提出其曾经向次债务人打过追讨债务的电话或者派人前往次债务人处催讨过等等。另一方面由于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对次债务人并不有利所以次债务人也可能会编造各种情况说明债务人曾经想起主张过权利。
因此如果将怠于行使权利扩大到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以外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则很难判断债务人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所享有的代位权将会落空。这种立法规定便于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
债权转让抵销权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