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那么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关于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
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撤销权行使后有哪些效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对债权人、债务人、相对人均有效其效力依判决而确立。具体而言应包括几个方面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将债权让与他人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移转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移转。
(二)对相对人(或受益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因其行为而已经占有财产的相对人或已受益的受益人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行使撤销权人或债务人都有权要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给债务人如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同时在有偿处分行为中相对人或受益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其对价给付。
(三)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务人行为一旦被撤销对全体债权人均发生效力由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全体债权人(不含已设定特别担保之债权人)应对此平等受偿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返还财产或利益无优先受偿权。但是对其在诉讼上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应认为就追回之财产债权人有优先取偿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