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
导读:
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操作债转股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要选好债务人。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那么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操作债转股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首先要选好债务人。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关于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怎么办
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
在实践中为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负债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积极方式一是申请破产保护。如果该企业达到有关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从而使企业的投资者得以脱身并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其二就是债务重组。所谓债务重组是指通过削债、豁免债务、债务转让、债务豁免、债务抵销、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
债务重组是一种报表性的重组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从而为企业后续进行的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并购融资等活动进行铺垫。可以说债务重组是最终成功实现各类复杂的资产运作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案有哪些
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权改股权。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通常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创新手段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般来说实行债转股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但是债转股通常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局限性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以“包装债转股”的合法形式来达到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特别是对于股份上市公司不单银行不能随便持有股票对于公司自身来说发行新股也要受到严密监控。操作债转股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首先要选好债务人。通过债权变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有两类企业可以考虑作为选择对象一是国家支持、保护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二是一些虽然负债率较高但仍有发展潜力。当然这需要银行对企业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论证。
其次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即使某家企业符合转股条件也并不是说该家企业的全部负债都可以不加区分地全部转为股权。而应仅对以下符合条件的负债进行转股一部分是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国家并未拨款弥补企业靠银行长期垫付作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周转资金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另部分是企业由于过度负债无法还款但这部分资金借贷后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资产。
再次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否则难以收到好效果。一个办法就是将转股部分资产与其它资产独立开来(如果能分开的话)另成立一家独立运作的有限公司。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原国有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经营机制存在缺陷。以负债变股权为契机形成明晰的产权关系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运行机制这样有利于企业形成良性循环。
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的规定负债企业转移债务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将其对负债企业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通知负债企业。否则债务转移或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在进行债务转移时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与主债务应一同转让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债务或者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
3、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使企业筹集到资金。在理想情况下债务人通过发行股票或定向募集资金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短缺的困境使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这样不但债权人可以安全收回债权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转让购买的股票或可转换债券获得盈利。因此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可以预见发行债券将初步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筹集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重要方式。但在目前实践中此种方式的运用受到众多限制对于前一种办法只适应于上市公司因此非上市公司则无法利用这种办法而后者由于目前境内债券的发行规模受到严格控制而且所发行的债券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目前作用有限。
4、修改合同条款法。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通过修改债务条件来减轻债务人的债务危机包括降低利率、推迟偿债期限削减债务本金或积欠利息以贷还贷(相当于延长贷款期限)等这种方法适应于某些一时财务困窘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5、债务削减或豁免。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所谓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对于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因为在负债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参加债权人会议按照债权比例部分甚至可能完全不能收回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而对于债务豁免一般是由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也就是代替债务人还债以获取“非债权”目的。例如在郑文重组方案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由三联集团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向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对郑文的部分债权约15亿元并在购买后将该债权全部豁免。(6)债务抵消或债务混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而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债务抵销有利于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对债权人来说则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及时实现。此外按照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经常会结合第三方债权转让这种重组方式配套运用。